数据库收录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版)
北大2017版核心 北大2014版核心 北大2011版核心
本刊MARC数据 本刊DC数据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上海图书馆馆藏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版)
北大2017版核心 北大2014版核心 北大2011版核心
本刊MARC数据 本刊DC数据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上海图书馆馆藏
农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基于权能理论的分析
【出 处】:
【作 者】:
张洪波
【摘 要】“三权分置”是政策话语,法律上需要根据既有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概念予以表达.“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搞活土地经营权.在此目标基础之上可按如下方式分置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做改变;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允许抵押和继承;建立包含多种权利类型的土地经营权,包括:出租形成的债权式土地经营权、入股形成的股份式土地经营权、转包形成的物权性质土地经营权、信托形成的信托式土地经营权.
相关热词搜索: 农地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
上一篇: 从盛世华音到末世哀歌——元代咏承露盘赋的艺术新变及成因
下一篇: 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中政策权利的法律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