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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仅有转账凭证之借贷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对《民间借贷规定》第1条之检讨
【出 处】:
【作 者】:
刘学在
李祖业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原告仅以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为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为由否认借贷关系的存在,这是司法实践中-类颇为常见却很难处理的案件,其主要待证事实往往最终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针对该类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各地法院曾经存在四种不同的处理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6日公布的《民间借贷规定》第17条则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但是,该条款对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之设计有违证明责任分配的-般原理,不当降低了借贷事实的证明标准,混淆了附理由的否认和抗辩以及本证与反证的关系,从而造成了证明责任分配的不当,故应当对该条款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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