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收录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版)
北大2017版核心 北大2014版核心 北大2011版核心
本刊MARC数据 本刊DC数据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上海图书馆馆藏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版)
北大2017版核心 北大2014版核心 北大2011版核心
本刊MARC数据 本刊DC数据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上海图书馆馆藏
论检察官审判阶段强制取证权的废除——兼论法庭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
【出 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CSSCI
2007年第20卷第3期 23-28页,共6页
【作 者】:
【摘 要】
我国刑事案件一经提起公诉之后,检察院依然可以依据职权继续调查取证,甚至可以通过启动补充侦查程序导致法庭审理的中断.这一现状对控审分离、控辩平等、法官中立等基本诉讼结构之维系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法律应当禁止检察官在法庭正式审理过程中的强制取证行为,而赋予其与辩方平等的证据申请权,并在起诉之后、正式审理之前设置专门的起诉审查程序.
相关热词搜索: 刑事诉讼 检察机关 强制取证权 补充侦查 起诉审查 additional investigation examination of publ
上一篇:重复保险制度的适用与发展——以我国保险法与各国保险法的比较为立场
下一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腐败犯罪预防机制的一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