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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工伤认定中的基本权保护原则
【出 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CSSCI
2013年第2期 36-42页,共8页
【作 者】:
【摘 要】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是做出工伤认定的依据。但是在具体工伤认定案件中,因为《条例》对“工作场所”、“途中工伤”和“因工外出”的含义没有做出具体的解释,所以劳动保障机关、劳动者和企业负责人容易产生争议。事实上,对该问题的解决必须把握正确的方向,即应该以基本权保护主义为视角,以职工权益优先保护原则作为出发点,凡是与劳动者的工作存在直接或者间接联系的因素所造成的伤害都可界定为“工伤”。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权益”将成为中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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