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收录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版)
北大2017版核心 北大2014版核心 北大2011版核心
本刊MARC数据 本刊DC数据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上海图书馆馆藏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版)
北大2017版核心 北大2014版核心 北大2011版核心
本刊MARC数据 本刊DC数据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上海图书馆馆藏
应收账款出质登记制度研究
【出 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CSSCI
2009年第22卷第2期 17-23页,共7页
【作 者】:
【摘 要】
出质登记是应收账款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对于质权人保全其质权至为重要。出质登记申请应坚持单方申请主义,但须设计相应救济手段以弥补登记错误。在登记生效主义之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构对登记资料应负高于形式审查但低于实质审查的责任。出质登记宜采声明性登记,但登记期限不应作为登记内容。
相关热词搜索: 物权公示 债权质权 应收账款质权 出质登记 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 声明性登记 account receivables pl
上一篇:抵押权公力实现的程序保障
下一篇:《庄子》“诚信”观探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