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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原则之真实意蕴——兼论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文之原则性设定
【出 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CSSCI
2009年第22卷第4期 33-38页,共7页
【作 者】:
【摘 要】
无过错责任原则,亦可称为无过失责任、严格责任或危险责任,在我国《民法通则》与《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中被定义成为“没有过错”,这是极其不妥的。即将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应准确界定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内涵:在特定类型案件中,不考虑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就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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