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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协议管辖条款之效力
【出 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CSSCI
2008年第21卷第2期 15-20页,共7页
【作 者】:
【摘 要】
格式合同纠纷中的协议管辖条款对消费者而言可能显失公平,偏离协议管辖制度本意。在认定格式合同协议管辖条款效力方面,有类推适用实体法、修订现行法和加强行政管理三种方式可以借鉴。为完善我国协议管辖制度,应在保留现行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内容的基础上,增加限制性条款,设置相应的审查程序,如果对消费者显失公平,就应将该格式合同争议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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